江南市场食用农产品日常检查制度

编辑:江南果菜市场    日期:2017/9/5 9:34:16

一、建立市场日常检查制度,督促销售者履行义务,保证本市场经营者进货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可追溯性和销售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二、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行实地检查,如实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表,并且检查人员与被检查的销售者共同签字确认,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一般问题的要求销售者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检查的内容

(一)经营环境,检查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和贮存场所,是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

(二)经营条件,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备或者设施,销售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的,是否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并符合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所需要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

(三)经营行为,检查是否销售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采购食用农产品是否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存的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6个月;

从事食用农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是否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的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6个月;

 (四)标签标识,检查销售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1. 销售未包装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

2.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是否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对群众举报或媒体披露的涉嫌存在相关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的,立即组织检查,发现问题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建立检查记录档案,填写市场检查表,实行“一户一档”分类管理,如实掌握每户销售者的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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