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业补贴指南

编辑:江南果菜市场    日期:2016/1/7 1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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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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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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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良种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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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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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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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
补贴234亿元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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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小麦、水稻收购价政策
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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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51亿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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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补贴35亿针对生猪养殖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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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积极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贷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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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政策
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的标准化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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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防灾减灾关键技术补助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技术补助资金,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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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投入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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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推进粮棉油糖高产政策
安排20亿,由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高产可持续,提升粮棉油糖综合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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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化肥、农药零增长政策
财政专项安排996万元,开展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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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
补助8亿,鼓励和支持还田秸秆,加强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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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
支持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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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
粮棉油主产区140个大县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点,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和技术培训,为农民选择优良品种、选用先进栽培技术提供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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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追溯体系建设政策
可追溯体系运行所需的装备条件,强化基层信息采集、监督抽查、检验检测、执法监管、宣传培训等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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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质量安全县创建政策
80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制度创设、模式总结探索、人员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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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养殖户)购买优质野味养殖或者种公羊和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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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畜牧标准化养殖政策
生猪类(含野生动物)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以及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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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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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政策
国家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政策补贴19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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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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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继续实施渔业油价补贴政策,并对补贴方式和方法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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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安排6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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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畜牧业规模化养殖相配套,在养殖业发达和养殖污染严重的地区以畜禽粪便为原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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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探索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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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安排11亿农民培训经费,在4个整省、20个整市和500个示范县开展重点示范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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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组织实施“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遴选10名从事种养业的优秀新型农民代表,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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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
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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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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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15个,中西部补贴40%,对东部补贴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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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扶持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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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扶持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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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发展规模经营政策
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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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
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再选择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吉林、贵州、河南等9个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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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政策
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安排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6亿元,协调加大对示范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来源:广东新农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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